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增加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补贴,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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