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其他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其他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向农民发行有价证券、报刊和书籍,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任何单位不得摊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1-12-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