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08-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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