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应当构建高效、协同、开放的创新体系,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协同推进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政府、市场、社会有机结合,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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