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应当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以国际化视野和标准培养、引进、使用、服务创新人才,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发展环境,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让人才发挥最大效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