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本市建立完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体制,统筹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和要求,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完善中央在京科技创新资源参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制度措施;促进部市区三级联动,研究调度重大事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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