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五章 创新生态
第五十八条
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五章 创新生态 第五十八条 本市建立科技战略决策咨询和科学技术预测评估制度。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科技规划、重大政策,确定重大科技项目,应当充分听取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社会组织、科技智库的意见。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科技规划、重大政策,确定重大科技项目,应当充分听取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社会组织、科技智库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