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