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一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一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宪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市情、国情,掌握行使职权所必备的知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3-09-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