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十五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十五条 表决议案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