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五章 法治保障

第七十八条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五章 法治保障 第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健全破产案件债权人权益保障机制,保障债权人会议对破产企业财产分配、处置的决策权,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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