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五章 法治保障 第八十一条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五章 法治保障 第八十一条 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