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二章 市场环境 第十九条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二章 市场环境 第十九条 本市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支持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完善股东名册托管登记机制,扩大中小微企业股权直接融资规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