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全民健身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公民为主体,基层为重点,实行政府主导、社会主办、单位支持、市场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