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05年12月1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