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北京市公园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本市公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本市公园的等级、类别由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