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六章 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六章 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投入使用的农业机械,应当确保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完好。
禁止改装、拆除农业机械安全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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