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其法律责任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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