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 第四章 租赁合同 第二十七条 北京市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条例 第四章 租赁合同 第二十七条 租赁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租。续租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合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9-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