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出租汽车服务水平,维护出租汽车的正常营运秩序,保障出租汽车乘客、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适应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10-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