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三章 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 第二十条 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三章 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 第二十条 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选举法》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选举法》确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