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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