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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