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图书馆条例 第五章 文献信息资源建设 第三十九条 北京市图书馆条例 第五章 文献信息资源建设 第三十九条 图书馆应当定期做好馆藏文献信息资料的清理、剔旧工作。被剔除的文献信息资料要进行登记,有利用价值的,可以在图书馆之间调配使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07-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