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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