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第二章 宗教团体 第七条 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第二章 宗教团体 第七条 宗教团体应当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自主管理内部事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07-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