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第二章 宗教团体

第八条

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第二章 宗教团体 第八条 宗教团体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申办以经济自养为目的的企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07-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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