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保证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