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第二十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第二十条 鼓励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技术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农业企业中参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5-06-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