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第三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第三条 本市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统筹协调、整体防控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7-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