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六章 节约用水 第四十八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六章 节约用水 第四十八条 已建成的建设项目,用水设施、设备及器具不符合节约用水要求的,应当进行技术改造。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