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第九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第九条 红十字会兴办的与其宗旨相符的社会福利事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税、免税待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减收、免收管理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10-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