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红十字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促进和平进步事业和首都经济发展服务。全社会都应当关心和支持红十字事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10-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