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 第四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九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九条 高速公路救援车、清障车应当按照标准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执行救援、清障任务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