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活动及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