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 第三章 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十条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 第三章 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十条 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志愿服务行业组织、人民调解组织予以调解,也可以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