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传播志愿服务文化,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本市鼓励通信运营商、广告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免费向社会发布志愿服务公益宣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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