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