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第二十九条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第二十九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控制吸烟职责,或者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