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二十二条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二十二条 在维护网络文明方面,应当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二)尊重他人权利,拒绝网络暴力;
(三)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其他维护网络文明的行为规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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