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城市绿化和管理依照《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