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1985年8月3日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5日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修正的《北京市农村林木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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