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把殡葬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6-07-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