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把殡葬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6-07-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