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三章 殡仪活动管理 第十四条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三章 殡仪活动管理 第十四条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实行规范、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索要或者收受财物,不得刁难死者家属。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6-07-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