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三章 殡仪活动管理

第十三条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三章 殡仪活动管理 第十三条 开展殡仪服务业务,应当经区民政部门批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6-07-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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