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 第三十九条 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时报送监测情况的,由水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