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 第二十七条 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帷幕隔水等技术方法,隔断地下水进入施工区域。因技术等原因无法实施的,可以采用管井、井点等方法进行施工降水。施工降水应当综合利用,并在水土保持方案中予以明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