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九十四条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九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1-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