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献血条例
第三章 献血宣传与动员

第二十五条

北京市献血条例 第三章 献血宣传与动员 第二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媒体等开展献血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献血的认知度和参加献血的自觉性、主动性,营造关心、支持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公园、广场、景区、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应当结合自身实际,为献血宣传活动提供便利。
每年十二月为本市无偿献血宣传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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