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献血条例 第二章 献血服务与激励 第二十四条 北京市献血条例 第二章 献血服务与激励 第二十四条 鼓励个人和组织开展献血宣传、献血者关爱以及协助招募献血者等志愿服务活动。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在献血工作机构、血站的指导下,对志愿者开展培训和专业指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